一、过程性考核
要求:
学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双脚勾住仰卧床勾脚,两手交叉于脑后。仰卧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操作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始计时,仰卧起坐时仪器“嘀”一声以示合格。
注意事项:
(一)测试学生要脱去外套,扎紧长发,并且尽量避免穿黑色或深蓝色衣服。
(二)躺下时肩胛必须接触到测试台,坐起时双肘抱头触及或超过双膝。
(三)不标准仰卧起坐动作不计入最终成绩。
评分标准:
加分项:
注:一分钟仰卧起坐为高优指标,学生成绩超过单项评分100分后,以超过的次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
二、现场考试
(一)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场地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考生在大体操垫或仪器设备上完成考试,所选器材要符合相关标准;秒表和发令哨备用。
(二)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考生仰卧在体操垫或仪器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同时,两臂打开,手背及手臂均触垫;双脚放置在垫上、屈膝,大小腿呈直角,两腿可以稍分开;压住考生脚背。发出考试信号后,开始考试。起坐时,双肘必须触及或超越两膝;仰卧时,两肩胛骨必须触垫。使用仪器设备考试时,他人不能辅助。记录考生1分钟内完成符合标准的动作次数。
每名考生只考1次。考生犯规时,当次动作不计数,但可以继续考试。
(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起坐时,双肘未触及或未超越两膝。
2.仰卧时,肩胛骨未触垫。
3.考试过程中,臀部离垫。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动作不计数。
(四)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