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身引体测试要求

日期:2023-09-28 10:17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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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要求

  考试使用不同高度或可以调节高度的低单杠。

  考场要设置不同高度的单杠,供考生选择;单杠下地面要铺设体操垫;秒表和发令哨备用。各区统一向考生提供防滑镁粉,供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二、动作规格及考试操作要求

  发出考试信号后,考生双手正握杠,约与肩同宽,站立时杠面高度在考生胸前;两脚前伸蹬地,全脚掌着地,身体保持挺直,两臂与躯干成90度斜悬垂,身体与地面的夹角小于45度;身体从静止开始做屈臂引体,双脚不得移动,下颏要超过横杠上沿,随后,伸臂还原成直臂为完成1次。两次动作间隔超过10秒或单、双手离杠,考试结束。记录考生完成符合标准的动作次数。

  每名考生只考1次。考生犯规时,当次动作不计数,但可以继续考试。

  三、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1.塌腰、挺腹或臀部上下摆动。

  2.身体未保持挺直。

  3.下颜未超过横杠上沿。

  出现上述情形时,当次动作不计数。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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