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京籍)

日期:2025-03-03 14:42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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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民应当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领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现场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可就近选择任意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郊区分局户政大厅周一至周五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流程:

  申领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现场办理,现场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并领取凭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证件。申请人持领取凭证领取身份证。领取新证时,须交回旧证。

  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有效期五年;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有效期十年;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有效期二十年;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长期有效。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办理费用:

  损坏换领每证40元、其他原因换领证件每证2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提示:本市户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在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业务:

  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5年之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5年之内采集过居民身份证照片,至少有一枚指纹注册成功。

  点击查看:如何在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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