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业务,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申报。缴费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周期默认为按月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