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日期:2018-08-16 09:34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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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

· 所在国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成员: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的无配偶证明,附加证明书及中文译文。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中文译文。

· 所在国是非《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成员: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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