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国内外埠人才)》业务办理须知

日期:2026-09-29 15:11    来源:北京国际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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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国内外埠人才)》

  二、办理依据:

  (一)《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9〕9号);

  (三)《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进一步用好工作居住证制度有关提示的通知》(京人才通〔2025〕11号);

  (四)《北京市怀柔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怀教科人发〔2026〕2号);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在怀柔辖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可在怀柔区申请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原则上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在怀年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一般不包含个税,对以下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社会贡献多、信用良好的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产业整合能力强的重点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国内外知名的猎头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组织、跨国集团或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在京分支机构。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重点用人主体;纳入市级人才引进重点清单的用人主体,区级“服务包”用人主体,以及成立5年内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科学仪器传感器、新材料、新能源、空天技术、智能装备与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初创企业)。非企业单位,但具有营利性质的参照本条执行。

  申请人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个人应在现用人主体工作3个月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无刑事犯罪记录,在北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同时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每年应税收入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人员;

  (二)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奖项的获奖人;

  (三)在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

  (四)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倍的人员;

  (五)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六)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七)对怀柔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八)由区委区政府研究推荐并经市人才局批准的紧缺急需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除具备第(三)、(四)条件以外的人员,其在本市月应税收入还应达到上一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倍(且社保据实缴纳)。

  四、办理材料(材料由个人或单位上传):

  (一)新办: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单位上传);

  2、上传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系统里不能正常比对的,与认证材料一起上传。境外学历学位请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最高学历建议到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3、上传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位证书原件【系统里不能正常比对的,与认证材料一起上传。境外学历学位请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最高学位建议到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学位认证书】;

  4、无学位的可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证书考试取得的一般提供审批表或网上查询记录、评审取得的一般提供盖章评审材料;按其他条件申报的提供相应材料在其他材料里上传);

  5、与在京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单位上传)(合同须在有效期内,社保基数请据实缴纳);

  6、上传最近至少连续3个月在京现聘用单位代扣代缴个税表和税前收入明细原件(必要时提供最近三年个税表和税前收入截图);

  7、申请人京外户口本原件;

  8、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仅提供下面5项中一项即可,建议优先采用上传公安部门《北京市居住证》方式):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③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④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按市局网上模板填写)和双方身份证;⑤公安部门核发的申请人《北京市居住证》。(注:个人租赁或购买办公类用房不能作为在京居住地址。)

  9、工作居住证诚信声明;

  10、网上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11、随往子女须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配偶不能随往,随往孩子学习单位须为京内中小学或学龄前儿童)

  (二)续签(到期日前60天内由单位提交续签。建议到期日之前20工作日前申请,过期须新办):

  1、持证期间与在京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单位上传);

  2、建议一起上传最近连续36个月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代扣代缴个税表和税前收入明细。

  (三)聘用单位变更(社保连续,能显示在新单位至少一个月社保记录):

  先由原单位上传离职证明并解除关联。新单位再与个人确认关联并上传劳动合同原件。(在新单位社保缴费尚未扣缴的,个人须在“其他材料”处上传在新单位的“社保增员表”)

  (四)基础信息变更:

  一般修改在京现居住地址并上传对应住所材料。学习经历从高中写到最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写到现工作单位的合同截止日期。完善婚姻信息并上传相应婚姻材料。

  (五)业务信息变更:

  提交业务信息变更添加或修改随往孩子信息时,请先提交基础信息变更,确保婚姻信息和上传的婚姻材料正确。

  五、办理方式:全程网办(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www.bjrcgz.gov.cn/)

  六、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七、办理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永乐北二街N6楼三层雁栖国际人才会客厅

  八、联系电话:69687722

  九、办理流程:

  个人、单位网上申请—窗口受理—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局)审批—告知。核准后,申请人可自行在线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提示:

  1、聘用单位请在员工离职5日内及时办理解除关联,新聘用单位请及时办理聘用单位变更手续,不得为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或提供虚假材料。劳动合同、社保、个税都须在同一聘用单位,社保基数据实缴纳。

  2、请聘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居住证手续,及时在系统信息中更新营业执照信息、资质信息、高新证信息、单位纳税信息(每年都要更新上传“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网上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并及时更新。

  3、核准后请个人自行上网打印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不再发证,可在“北京国际人才网”上验真伪。

  4、不符合办理聘用单位变更条件的申请人如新办工作居住证,须个人在系统里先申请注销未过期工作居住证。

  5、单位开户: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后(上级单位选“怀柔”),上传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地均在怀柔区,注册资金一般要100万元以上并正常经营);在单位附件管理中的资质证书处上传国高新证、专精特新证,并在资质信息处单位分类选“高新技术”(无证的,资质证书处可上传营业执照,资质信息处单位分类选“其他”);在“单位缴纳税费凭证”里上传最近12个月“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此告知书可由财务到报税系统里申请打印,时间段举例2025.5-2026.4,有税务章,公司在怀年纳税一般须10万元以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如单位属北京禁限产业目录内则不能新开户、不能新办、不能转入工作居住证。

  6.公司用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国际人才网”单位入口处登录选择开通“工作居住证”权限(上级单位选“怀柔”,由区里审核开通),并可查看单位关联码。把关联码告知申请人。 

  7.个人用微信、或支付宝、或”京通APP或小程序”扫码登录“北京国际人才网”个人入口端。个人登录后填报单位关联码提交后,再由单位登录系统确认关联并上传在京劳动合同。

  8.个人在系统里的“附件管理”中上传相应的材料原件,并选择点击对应的“工作居住证”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个人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在京现居住地址选了北京市xx区后不再重复填写北京市xx区。   

  户籍所在地:请按外地户口本所属区县选择。(有北京户籍的,不能办理工作居住证)

  2、国内最高学历、国内最高学位以中国大陆发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为准。

  3、超28岁的团员,政治面貌建议选群众或无党派。

  4、已有学位的,在“是否持有职称证书”处建议选否,附件管理里的职称材料处就可不上传材料。

  5、学习经历从高中(中专)开始写到最高学历学位,可以分段写,培训经历不用写。

  6、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一起写到现单位的合同截止日期(工作简历时间建议连贯,建议与社保信息对应,没工作期间单位名称和职务都可以写自由职业者或无)。无固定期合同的工作截止日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7、在学历证书材料里建议最好一起上传所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国内最高学历电子备案表(上传时,建议最高学历证放最前面)。 若有国外证书,请同时上传国外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服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如有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要一起上传派出所变更材料。

  8、在学位证书材料里建议最好一起上传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和国内最高学位认证书(上传时,建议最高学位证放最前面)。若有国外学位证书,请同时上传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服中心国外学位认证书。 

  无国内学位但有国外学位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证书在个人“其他材料”里上传。

  注:国内学历、国内学位请到学信网上认证,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毕业证书、2009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学位证一般可以不认证,可只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请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劳动合同原件须由工作单位登录系统在员工列表中上传劳动合同或更改职务名称。

  10、个人在“应税收入材料”里一般一起上传最近3个月入职现公司以来个税表彩色原件(原《税收完税证明》)及个人登录电脑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里打印对应税前收入明细彩色原件(每页四角要拍全上有查询年月下有页码,建议设置成每页显示10条),放一个PDF内上传。最近3个月能显示社保缴费基数的社保权益记录单最好也一起上传(个人可登录社保网站或支付宝或京通APP下载)。(续签的建议上传最近36个月个税表及收入明细)。

  11、个人在“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里一起上传户口本首页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

  12、无学位但有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以职称为办理条件的,“职称证书或评审材料”里要一起上传“高级职称证书、中级证书、最高职称评审(考试)材料”或“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和验证材料”等原件。(同时须有专科以上学历及认证书)

  13、以专利或软著等为办理条件的,个人在附件管理中的“其他材料”处也上传一下“专利或软著等,并同时上传公司法人签字盖章的成果转化情况说明”。

  14、诚信声明申请人签字(只签申请人一人名字,随往孩子不用签字),再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

  15、婚姻证明材料处,未婚无孩的不用上传,有多段婚姻的建议一起上传各段离婚证及盖章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调解或抚养权变更材料、最新结婚证。孩子随往的,抚养权须归申请方。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须上传抚养权公证书或法院调解书。

  16、已高中毕业上大学或在外地生活学习的孩子不能随往。国外出生孩子要一起上传国外出生证明及翻译公司盖章翻译件。国内出生证明证编号的第一位是大写字母。孩子的学习单位一般写学龄前儿童或北京校名。

  17、续签前,请个人和单位分别登录系统,若有随往孩子的,第一步提交基础信息变更(把未定义项都改成正确信息,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写到最高学历学位,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写到现单位的合同截止日期时间连贯,应税收入材料里至少上传最近3个月个税表(原《税收完税证明》)和收入明细,如果申请续签上传最近36个月个税表(原《税收完税证明》)和收入明细,现在京居住地址要按上传的住所证明写,附件管理里上传对应的有效原件或加盖章的复印件,完善婚姻信息和婚姻材料)。第二步请提交业务信息变更(因孩子之前未填写出生证编号或未上传出生证明和孩子户口本的,建议先删孩子信息同时再选增加孩子就可正常填写出生证明编号,并重新上传孩子出生证明及孩子户口本。国内出生证明编号第一位为大写英文字母,完善孩子学习单位)。第三步,待基础信息变更、业务信息变更由区窗口通过后,再由单位登录系统及时提交续签。

  18、续签业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3年,期满后持证人仍符合现行个人新办条件的,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证件续签;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到期将自动失效。

  19、基础信息变更和业务信息变更业务:持证人个人、随迁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业务。

  20、聘用单位变更业务:持证人聘用单位发生变化后,原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解除系统关联。解除系统关联后证件将处于“挂起状态”,不可正常使用,待完成聘用单位变更业务后,证件恢复正常状态。对于持证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解除系统关联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21、主管部门变更业务:用人主体注册地在京内发生跨区变化时,应及时申请办理主管部门变更。

  22、一般用人主体年度新办数量3个内,可在系统直接提交。

  23、定期对持证人员在职情况(申请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6个月内离职,或用人主体12个月内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流失率明显较大的)、工资收入和社保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用人主体和持证人员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置。

  24、有效劳动合同上传(有效期内完整劳动合同上传)。

  未关联员工:单位系统首页进行关联时按操作上传;

  已关联员工:单位系统首页中选择“查看员工列表---当前在职员工---姓名---查看”,更新有效劳动合同。

  25、婚姻证明材料:有效的婚姻凭证,如添加随往子女此项必须上传。

  26、申请工作居住证业务提交审核后被“ 审核不通过 ”或“ 退回个人 ”,操作如下:(1)如需查看退回意见:员工登录个人系统,在“工作居住证”---“历史记录查询”查看意见信息。根据退回意见,修改个人信息,更新附件材料。

  修改流程:修改信息可在个人系统首页,个人信息中选择“查看完整信息”,右上角选择修改(可修改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填写的信息),按照退回意见修改后保存。附件材料可直接在附件管理中更换上传。

  (2)如为“审核不通过”则需:重新选择“工作居住证”---“申请工作居住证”,按操作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进入单位审核流程。

  (3)如为“退回个人”则需:返回“工作居住证”---“历史记录查询”,修改确认后重新提交,进入单位审核流程。(注:之前申请新办“退回个人”修改后长期未提交导致逾期的申请,请个人提交后,公司审核时先选审批不通过。个人再次提交,公司通过后,社保信息将能自动更新到最新月份)

  (4)经办人在单位系统中重新选择“工作居住证”---“审核员工证件申请”,审核后提交,进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流程。

  (5)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自行在个人系统中下载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27、工作居住证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42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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