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改装

- 改装1
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
(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改装、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者设备;
(五)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
禁止驾驶拼装或者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拼装或者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
(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改装、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者设备;
(五)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
禁止驾驶拼装或者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拼装或者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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