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遗失的,可申请补发证件。
办理材料
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1.外文资料需翻译成中文。
2.2019年1月1日后在京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并提交过监护关系凭证的,再次在京申办上述三类证件,可免予提交监护关系凭证。
如有疑问,可拨打对外咨询监督电话010-12367。
快递服务
取件提供快递服务,证件邮递业务的办理原则为申请人自愿选择,由中国邮政EMS公司承担。
网上预约办理的申请人、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16岁以下申请人等4类人群可享受免费快递证件服务(免费速递区域限北京市内)。
有效期
16岁以上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16岁以下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办结时限
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