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启用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约定提取

日期:2025-05-26 11:07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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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途径:

  北京公积金APP、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

  办理流程:

  1.途径一: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1)停用约定提取的

  第一步: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选择【办理】-【已申请提取事项查询】,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已申请提取事项信息,点击【约定提取管理】。

  第二步:停用约定提取。

  核对公积金约定提取、直付租赁企业信息,【操作类型】选择【停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确定】,办理成功。

  (2)启用约定提取的

  第一步: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第二步:启用约定提取。

  【操作类型】选择【启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其他步骤同“停用约定提取”。

  2.途径二:通过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1)停用约定提取的

  第一步: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管理】。

  第二步:停用约定提取。

  核对公积金约定提取、直付租赁企业信息,【操作类型】选择【终止约定提取】,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再次确认,点击【确定】,提交成功。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2)启用约定提取的

  第一步: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第二步:启用约定提取。

  【操作类型】选择【开通约定提取】,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其他步骤同“停用约定提取”。

  3.途径三: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本人办理的: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缴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审核办理。

  (1)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相应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的,由被委托人携带相应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点击这里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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