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群

日期:2024-10-23 16:14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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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2.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的特定人群(指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征地超转、医疗照顾、离休及军休等参保人员);

3.中央公费医疗参保人;

4.拥有北京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已参加异地基本医保的北京市新市民。

注: 2.3.4参保人群医保内责任只保障住院,其他保障待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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