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热计量结算退费

日期:2024-10-31 15:26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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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住宅建筑用户可通过供热企业联系电话等方式,向供热企业查询采暖费使用情况、余额等信息。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具体处理方式和返还路径由双方另行协商;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请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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