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由任务制转变为申报制,采取基层组织、居民申请、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申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符合改造范围,完成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在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有改造意愿、愿意配合改造、愿意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后上报。
“十三五”以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由任务制转变为申报制,采取基层组织、居民申请、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申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符合改造范围,完成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在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有改造意愿、愿意配合改造、愿意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后上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