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
由于老旧小区建设较早,规划停车位无法满足居民需求。可通过居民共同协商,采取停车自治的方式,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下利用小区内场地、道路最大可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对于具备场地条件的,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属地街道应对辖区停车资源进行统筹,利用小区周边道路、社会单位停车场错峰供居民使用。
2.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期间的停车问题
为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期间给居民停车带来的不便,为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小区居民临时提供指定区域,方便居民日常停车。有停车需求的居民将意愿至反馈该项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区住建委或者街道),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临时停车证或其他停车凭证。居民通过持相关凭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