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科技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信息服务等。
(1)企业补贴标准
采取后补贴方式,根据企业规模和年度内培训人次分档、限额进行补贴:
①规上企业。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内培训2000及以上人次的,补贴上限为800万元;年度内培训1000-2000人次的,补贴上限为600万元;年度内培训500-1000人次的,补贴上限为400万元;年度内培训100-500人次的,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年度内培训100人次以下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②规下及成长型企业。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2)个人补贴标准
对于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个人奖励补贴。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3次,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上述标准;同一培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企业组织的培训,申报主体为本企业;个人参加的培训,申报主体为所在企业。
申报和审批的程序如下:①提交申请;②各区初审;③市级部门审批;④公示;⑤报送用款申请;⑥下达通知;⑦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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