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相关问答
分类分级执法的对象是什么?

  主要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含自然人。

什么是差异化执法?

  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对象分为A、B、C、D四级,明确相应的差异化执法措施:

  对A级执法对象,实施减量执法;

  对B级执法对象,实施常规执法;

  对C级执法对象,实施增量执法;

  对D级执法对象,再加大检查频次。

  同时还将在柔性执法、处罚裁量、信用公示、联合惩戒等多个方面,同步体现差异化执法措施。

执法事项如何划分?

  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风险,城管执法部门将执法事项分为两类,即重点执法事项和一般执法事项,分别建立了重点执法清单和一般执法清单。

  重点执法清单包括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如燃气供应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等。

  重点执法清单以外的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列入一般执法清单。针对两类事项,分类分级执法新规明确了不同的检查措施要求。

如何保证执法透明度?

  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认定为A级、B级的执法对象进行公示,对认定为C级、D级的执法对象,将采取书面方式告知其负责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