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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2-19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京文領辦發〔2020〕1號
  7. [廢止日期] 2020-12-31
  8. [發佈日期] 2020-02-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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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領辦發〔2020〕1號

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援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和《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進一步減輕疫情對首都文化企業生産經營影響,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凝聚共克時艱強大合力

  (一)提前啟動2020年度北京宣傳文化引導基金(電影類、新聞出版類)項目申報工作,確保上半年資金撥付到位;增加特殊補貼申報,對今年春節期間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上映的京産影片給予一次性宣傳發行補貼,對今年春節前後處於集中創作期,受疫情影響而暫停的重點項目給予創作製作特殊補貼。(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發展中心)

  (二)提前啟動本年度市級電影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確保上半年資金撥付到位;加大對全市影院放映國産影片補貼力度,擴大資助覆蓋面;重點支援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型影院。(責任單位:市電影局)

  (三)延長北京文化藝術基金2020年度項目申報時間,適當提高中小微文化企業申報項目資助比例。已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由於受疫情影響而取消演出、展覽等活動的,在確保項目品質前提下,可適當調整結項要求。(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

  (四)提前啟動2020年北京市實體書店項目扶持申報工作,實現書店申報全方位覆蓋。(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

  (五)將2020年度北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發展基金評選的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作品要求調整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間創作生産和上線播出,確保因疫情延後生産上線的優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能納入申報範圍。(責任單位:市廣播電視局)

  (六)對於因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展會項目,如年內繼續在京舉辦且參展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參展企業總數的50%,給予一定的場租費用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七)延遲繳納文化企業社會保險費,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文藝演出、影視劇院、會展、旅遊、文博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微文化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每人平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八)鼓勵北京地區數字出版企業及相關文化機構在疫情期間免費對公眾開放優質內容資源及公益性線上演出、功能性小遊戲等數字文化內容服務,推薦其中優秀項目申報宣傳文化引導基金。(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文化發展中心)

  (九)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文化企業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補貼,探索擴大“房租通”支援範圍。

  對承租市屬國有文化企業房産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發揮各行業協會、各園區引導作用,鼓勵業主(房東)為中小微文化企業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國資委、市廣播電視局、市文物局、市文資中心、各區政府)

  (十)鼓勵圖書等産品供貨商對實體書店給予3-6個月的延期結算。鼓勵實體書店、印刷企業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堅持營業。(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

  (十一)對疫情期間為入駐文化企業提供減免房租、困難幫扶的文化産業園區,在市級文化産業園區認定管理中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資中心、各區政府)

  二、保障精品內容創作生産

  (十二)加大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慶祝建黨100週年等主題作品的扶持力度。對優秀舞臺劇、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出版物以及網路視聽作品等開設綠色通道,確保重點創作項目不停工、不流産、不降標。(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

  (十三)廣泛徵集反映抗疫事跡的舞臺劇、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出版物以及網路視聽作品等,擇優予以扶持。(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文化發展中心)

  (十四)建立疫情期間舞臺劇、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出版物以及網路視聽等重點項目種子庫,全流程指導把關,確保如期上市發行、上線播出。(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

  三、培育産業發展全新動能

  (十五)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支援5G、AI、4K/8K超高清、大數據、區塊鏈等關鍵技術攻關,重點扶持開發一批5G、AI、8K超高清、智慧廣電、智慧文旅、“網際網路+中華文明”等應用場景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委、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文物局、中關村管委會、市文資中心)

  (十六)加快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充分利用5G、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園區科學管理水準。加快推進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項目試點工作,啟動徵集第二批試點項目。(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資中心)

  (十七)加快推動新業態融合發展。大力促進網路教育、網路遊戲、數字音樂、數字出版等新興業態融合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形成發展新動能。積極籌備北京國際電競創新發展大會、中國視聽大會、北京國際遊戲創新大會、北京國際音樂産業博覽會等品牌會展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市廣播電視局)

  (十八)發揮文化消費帶動作用,進一步擴大惠民文化消費電子券發放範圍,發放行業專用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進行重點支援。(責任單位:市文資中心)

  四、加大金融服務支援力度

  (十九)完善“投貸獎”聯動體系建設,有效降低文化企業投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服務文化企業發展。給予文化企業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貼租、發債獎勵和股權融資獎勵,按照金融機構服務文化企業的融資額度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文資中心、市財政局)

  (二十)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文化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各銀行業機構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範圍內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利息、罰息和手續費,降低文化類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市金融監管局)

  (二十一)持續加大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投放,轄區內銀行2020年文化企業貸款同比增長不低於15%,有貸款餘額的戶數同比增長不低於15%。持續開展銀行覆蓋無貸戶的銀企對接行動,鼓勵銀行通過線上方式對接文化企業融資需求,提升文化企業信貸覆蓋面。(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二十二)推出“北京文化企業專項再貼現支援工具”等再貼現專項産品,進一步優化流程和使用條件,支援金融機構提升優質文化企業票據融資的便利度。(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

  (二十三)支援文化類融資擔保機構開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信託、短期融資券、票據業務等新型擔保産品和服務。疫情防控時期,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文化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文資中心)

  (二十四)出臺《關於加大金融支援文化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進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建設,調整優化風險補償機制,推動設立文創銀行和文化發展基金,完善文化金融支撐體系。(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人行營業管理部、市文資中心、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東城區政府)

  五、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準

  (二十五)全面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文化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

  營業性演出方面,對響應疫情防控措施取消已批准的演出項目,適時再次申報或申請變更演出時間的,審批部門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出具審批決定。對新申請的營業性演出,受理前先行提供行政指導,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對於因疫情防控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延續的,可順延1個月申請辦理。

  新聞出版方面,在疫情期間對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試行線上提交和承諾制;特定項目允許先上線後備案。充分發揮國産網路遊戲屬地管理試點優勢,設立網路遊戲綜合服務窗口,提高北京屬地遊戲審核效率。開通防疫抗疫類等重大題材出版、印刷綠色通道,寬延印刷許可證到期延續辦理時限。提供作品著作權(除電腦軟體著作權)全程網上登記,與抗擊疫情相關的申請辦理時間壓縮為5個工作日。啟用著作權糾紛線上調解機制。

  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方面,對有效期截止為2020年1月3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相關許可證,到期延續業務可在原辦理時間要求基礎上順延2個月申請辦理,順延期間視為有效許可證。網路劇、網路電影、網路動畫片節目成片,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把關並反饋意見。網路綜藝、網路紀錄片、網路視聽專題節目等網路原創欄目類節目成片,每期內容備案審核時間縮短至3個工作日。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備案申請審核時間縮短至2個工作日。

  電影方面,按照減少流動、線上優先原則,部分申報事項所需紙質和影像材料可通過快遞方式送達,對特殊項目予以加急辦理,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間;對本年度攝製電影的變更時限在原基礎上視疫情週期予以延長;疫情期間市電影局開設電話專線和專郵,解答回應企業困難訴求。

  文物藝術品拍賣方面,優化審批時限,縮短文物拍賣會拍前審核時限,延長文物拍賣會的拍後備案時限。支援文物拍賣企業通過網路平臺舉辦文物拍賣會,減少人員流動,提高效率。對信譽度高、確有特殊困難的重點企業舉辦線下拍賣會實行一企一策,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借助科技手段創新審批、審核和備案方式。(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電影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文物局)

  (二十六)加大疫情後政府採購基層公益性演出的力度。擴大惠民低價票政策補貼範圍,做到能補盡補。對入選北京市劇院運營服務平臺和各類政府品牌展演活動的優秀演齣劇目,給予場租和演出補貼。(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

  (二十七)“一企一策”支援龍頭文化企業發展。加快實施市級文化産業園區“服務包”。加快推進國家文化産業創新實驗區建設,不斷推動文化産業政策整合創新。(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朝陽區政府)

  (二十八)加強文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揮文創金服、文創板等平臺作用,為文化企業提供相關政策服務。(責任單位:市文資中心)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於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2018)》且在北京註冊的文化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體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結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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