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常发〔2021〕21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现将决议、报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8月12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本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作出后,"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普法为本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全面落实本区"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积极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平安建设、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社会治理领域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体现石景山特色法治文化为抓手,打造多元化京西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3.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抓好"关键少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4.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5.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日常生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6.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