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常字〔2021〕13号
(2021年8月6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凝聚全区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十四五”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1月上旬选出。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2月底前举行。
二、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9名。
三、成立东城区选举委员会,在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