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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检发〔2025〕108号

各分院,各区院,团河院、清河院,铁检基层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经市院党组2025年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5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北京“两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在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结合首都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深刻认识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北京“两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大国首都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子”,是通过制度创新和开放合作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意识,把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履职要求与把握北京作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重要窗口的特性结合起来,在高水平推进制度型开放,探索服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营造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中发挥检察要素功能,为推动北京“两区”建设再加速,打造首都对外开放新样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围绕“产业+园区+要素”协同开放布局,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聚焦北京“两区”建设目标,加强与“三片区七组团”工作衔接,立足层级职能和区域功能定位创新开展工作,构建市院主导、分院主抓、区院主办、各有侧重、整体发力的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增强检察供给与北京“两区”建设需求的适配性。海淀院、门头沟院、昌平院、怀柔院、密云院、延庆院重点服务科技创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营造研发创新良好法治环境。朝阳院、通州院、顺义院重点保障国际商务服务,聚焦国际化视野、特色化定位、市场化要求,合力打造国际商事检察服务新高地。东城院、通州院、平谷院重点围绕文旅商融合发展需求提供检察保障,助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兴院、顺义院、房山院重点服务保障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加强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集成电路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西城院、丰台院、石景山院重点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完善金融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助推打造北京金融服务高地。

  3.紧扣北京“两区”建设需求,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刑事检察要充分发挥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优势,依托实体化运行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机制,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北京“两区”建设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新型刑事案件,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强化控告申诉检察与其他检察业务的衔接配合、接续监督作用,高质效办好各类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民事检察要重点加强涉技术转让、创业投资、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产权交易、货物贸易、科技金融等领域监督履职,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依法监督机制。行政检察要加强涉保税监管、投融资审批、数据流动监管、市场监管执法等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和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要重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食药安全、互联网新业态等领域履职,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

  4.聚焦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推动完善社会治理“规则之治”。紧盯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两区”建设重点领域,发挥检察办案发现问题、提炼规则、助推制度完善的优势,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检察履职实践,助力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活力,保障北京高水平开放型体制创新。聚焦增值电信、医疗健康、绿色金融、数字经济等体制创新领域社会治理“空白领域”“灰色地带”、行业管理突出问题,强化案涉问题调查核实与分析研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检察办案的“经验法则”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积极融入“两区”建设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深刻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内在关联性,围绕“两区”建设领域刑事犯罪结构、民事行政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演化态势,联动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市“两区”办、外事、工商联等部门推进治罪与治理、监督与治理的法治实践,促进“制度完善”与“制度运用”良性互动。

  5.聚焦首都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发展,加强金融检察履职。把握“金融稳、经济稳”的内在逻辑,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和非法金融活动,护航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发展。重点围绕绿色金融发展、交易型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场景应用、跨境资金流动、数字金融、外商独资监管、信托财产登记等加强金融检察履职。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依法办理涉证券、银行、保险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完善金融领域行刑双向衔接,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探索金融领域公益诉讼,研究推进证券领域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利用新技术、新业态开展金融活动的风险问题研判,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创新完善监管规则,服务保障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6.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聚焦医药健康、通用人工智能、航空服务、商业航天、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高精尖产业领域集成创新发展需要,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涉人形机器人、自动驾驶、细胞和基因技术、6G、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和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加强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常态化推进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协同完善北京“两区”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和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成果、科学实验基础设施等司法保护,精准区分科研成果合法转化利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依托检察履职推动健全“出海”产品及相关技术知识产权维权和风险提示预警机制,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7.围绕北京互联网治理保护,加强网络检察履职。突出北京作为“网都”的特性,聚焦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网络检察综合履职。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网络暴力以及非法侵入、破坏、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违法犯罪,重点惩治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施“舆情敲诈”“有偿删帖”“造谣引流”等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企业数据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办理互联网领域的民事侵权纠纷监督案件和网络监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互联网领域监督执法,特别是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等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完善相关网络监管规定。

  8.围绕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把握“国家数据开放展示窗口、全球数据流通枢纽”定位,对标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数字经济关键领域的检察保障,助力数字经济“规则之治”。依法惩治危害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和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的各类违法犯罪,强化涉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服务、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数据仲裁、数据开放等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履职,切实保障数字经济企业、平台合法权益。加强涉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数据产权确认、数据安全保障、数据跨境流动、算法安全等方面法律问题研究,为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数据信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制度创新贡献检察智慧。

  9.服务保障综合保税区体系建设。在推动均衡布局、错位发展的综合保税区体系建设,促进研发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贸易和离岸服务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中关村综合保税区、北京亦庄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布局,依法办理危害税收管理秩序、涉税走私等案件,守护国门安全、维护经济秩序。依法办理税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严格区分合法税收优化行为与涉税违法行为的界限,依法保障涉案企业、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园区进出口经营秩序。强化涉税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检税联动,建立检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税收法治保障合力。

  10.服务保障首都临空经济发展。把握临空经济以航空枢纽驱动高时效性、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形成一定区域多圈层联动发展经济的特质,依法打击各类危害临空经济区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企业经营的违法犯罪,有力保障航空服务、商务会展、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跨境贸易等领域重点企业合法经营。加强涉机场项目建设、物流运输、航空租赁、机务服务、医疗健康、数据交易等领域合同纠纷及侵权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临空经济区内保税监管、市场监管执法、入境管理等涉诉行政争议,促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针对临空经济区项目建设所涉生态环境保护和“低慢小”治理等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履职。

  11.助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依法办理涉及北京“两区”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加强市场准入、投融资审批、要素流动管理、海关监管、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履职,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和专项治理等方式,推动北京“两区”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2.加强京津冀检察机关联动协作。围绕统筹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两区”建设需求,对标京津冀自贸试验区“一地创新、三地互认”政策共享清单制度创新要求,主动加强与津、冀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履职协作。深入落实《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推动形成从省级院到基层院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式双边或多边协作格局,妥善化解涉及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京津冀数智检察联动,推进检察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数据模型共建共用,完善监督线索发现、移送、审查衔接机制,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检察联动协作效能。

  13.完善涉外检察工作体系。围绕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求,推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涉外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持续打造首都涉外检察特色品牌,协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产品出海”“技术出海”“资本出海”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动建立健全涉外执法司法衔接和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服务北京高水平“引进来”和高质量“走出去”。依法办理北京“两区”涉外案件领事通知和领事探视,平等保障外国人在华合法权益。依法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走私等跨国(境)犯罪案件,坚决维护企业和公民在跨境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检察工作机制,在促进务实合作中助力相关领域规则制定,服务构建法治安全链。加强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规范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有效执行相关检察国际合作协议,加强信息沟通、取证协助。深化与域外检察机关的人员互访和交流培训,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

  14.着力实施数智检察战略。强化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实施数智赋能检察战略为牵引,持续塑造检察新质生产力,驱动检察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提质增效。聚焦涉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医疗健康、跨境消费、跨境电信诈骗等领域案件线索发现、研判、调查取证等问题,统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相关数据模型应用场景的体系化智能化建设,以“大数据+法治”“人工智能+法治”更好助力北京“两区”建设。

  15.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机制优势。坚持检察机关“职权统一”与“职责分工”相结合,形成三级检察机关体系化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合力。市院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下指导和督导。各分院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承办本辖区涉北京“两区”建设的重大案件,又及时指导辖区基层院把准政策取向、明确办案导向,加强对辖区检察履职的统筹调度。四分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加强涉北京“两区”建设的走私、金融、知产、网络等案件办理,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履职。各基层院充分发挥主办作用,突出北京“两区”建设重点开放领域和片区组团的属地优势,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细化服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相关领域检察领军人才、紧需专业人才培养和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引进,着力打造复合型专业化检察团队。

  16.完善检察服务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市院第四检察部具体负责统筹北京“两区”建设检察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落实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工作评估。统筹指导办理重大敏感案事件与准确理解和把握检察政策,牵头推进相关领域办案规则供给,加强对类案办理的分析研判,及时研制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各分院、区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牵头本院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检察履职,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研判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涉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专项工作机制,对相关案事件进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专项工作督查结果反馈改进机制,针对发现问题适时调整工作举措,优化相关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效能。

  17.加强涉北京“两区”建设检察履职宣传。全市检察机关要精准对接北京“两区”建设法治需求,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办案实际,融合运用多种形式推进以案释法,及时固化经验做法,分批分类编选服务北京“两区”建设典型案(事)例。高度重视涉北京“两区”建设案件办理的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快速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方式,充分展示首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履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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