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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提供哪些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04-27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以上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注意事项;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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