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博物馆学会历史与艺术影像专业委员会
北京博物馆学会历史与艺术影像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民族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北京方志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等多家机构共同发起,2018年12月在北京正式成立。
该委员会是中国文博界和艺术界跨界联合的第一个以影像为主题的学术社团。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联合博物馆、美术馆、大学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历史与艺术影像的收藏、保护、研究和利用,推进公共资源与民间资源的共享,为社会提供服务。委员会将通过学术研究、专业培训、展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挥学术社团的平台和枢纽作用。委员会每年都将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系列专业培训班、历史与艺术影像展览。
二、北京博物馆学会新媒体与传播专业委员会
伴随文博事业的蓬勃发展,相关信息呈爆炸式增长。虽然,目前有些以博物馆快讯为主的新媒体出现,但从国际视野、专业角度解读和宣传博物馆相关理念、文化、展览等方面的媒体平台仍有待补充。为此,在北京博物馆学会的大力支持下,于2018年8月成立了“北京博物馆学会新媒体与传播专业委员会”。
“北京博物馆学会新媒体与传播专业委员会”的建立,以致力于为观众提供一个更快、更透彻地了解博物馆行业动态、展览信息、社教活动等内容的媒体宣传平台。近距离、全方位的学习和娱乐,合理利用好博物馆资源和博物馆人才。它是以“博物馆+互联网”思维为主的创新博物馆宣传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以博物馆专业知识为主的宣传平台。帮助观众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深度解析博物馆相关知识和文化理念,更好的完成时代赋予博物馆的使命。
通过文博资讯、专业知识研讨和专访三个板块内容的精彩呈现,委员会将为观众带来更多更新鲜、有趣的博物馆故事,了解博物馆的实时动态,让馆际之间可以更好的联系和学习,同时为大众提供一个丰富的学习窗口。
三、北京博物馆学会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
北京博物馆学会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全称为北京博物馆学会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 依据《北京博物馆学会章程》,为规范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是北京博物馆学会下属的二级机构,由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以及相关机构、从事文博工作的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者,以及热爱文博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学术团体;
第四条 本专业委员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北京博物馆学会章程》以及学会的各种有关规定,团结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界同行以及相关行业人士,以奉献、创新、协作的精神,积极开展相关的交流活动,加强北京地区各非国有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与外省市非国有博物馆、国有博物馆及其它文化机构的展览交流,繁荣博物馆事业;
第五条 本专业委员会接受北京博物馆学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业务范围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博物馆学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业务范围如下:
第六条 加强与北京地区各非国有博物馆间的联络,搭建非国有博物馆合作及交流服务的平台,提供咨询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措施和手段;
第七条 积极开展非国有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沟通并推动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 举办相关展览、展示活动,理论与学术研讨会,相关讲座活动、相关专业培训,以促进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展览相关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发展;
第九条 加强与外省市非国有博物馆的联系与合作;
第十条 加强与国有博物馆、其它社会文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北京博物馆学会组织的工作,完成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专业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本专业委员会选举产生,报北京博物馆学会任命;秘书处为专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2届,特殊原因需延长任期的须经本专业委员会多数表决通过,报北京博物馆学会批准;
第十四条 本专业委员会职责;
1、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2、制定本会活动计划;
3、筹措本会活动经费;
4、研究非国有博物馆共同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办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非国有博物馆的呼声和建议,为主管部门提供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维护非国有博物馆享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权益;
5.加强信息交流,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6.审议和决定其他主要事项。
第十五条 本专业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年会;
第十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责:办理本会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处理本会其他
日常事务;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经本专业委员会表决,多数通过后报北京博物馆学会批准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于2017年 9月5日经北京博物馆学会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讨论通过,自北京博物馆学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专业委员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博物馆学会章程》执行。
四、北京博物馆学会行业博物馆专业委员会
北京博物馆学会行业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目前共有27家委员单位。包括中国铁道博物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中国海关博物馆、中国地质博物馆、中国化工博物馆、民航博物馆、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中国消防博物馆、北京汽车博物馆、中国园林博物馆、中华航天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传媒大学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北京自来水博物馆、铁道兵纪念馆、北京警察博物馆、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北京戏曲博物馆、北京通信电信博物馆、北京古代钱币博物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博物馆、中国古动物馆、北京华翰文化遗产博物馆研究院、北京众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委员会将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实现行业博物馆文化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重点围绕树立行业标杆,开展学术交流、组织教育培训,从事行业博物馆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等开展工作,以此推进行业博物馆管理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提升北京地区行业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