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承揽合同以及委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京津冀三地实际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拟定《京津冀地区承揽合同(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地区委托合同(征求意见稿)》示范文本。于2024年11月6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12日,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途经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后期我们通过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并正式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