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首都文化执法质效,全面营造更好的法治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容要求,对《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职权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强制职权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调整修订。
现将《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职权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强制职权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来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一号,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研究室),邮编:10016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chu@whsczfzd.beijing.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