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10-30 00:00至2026-11-06 23:55

征集时间:2026-10-30至2026-11-06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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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我委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csgl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100053);

  3.电话:010-55570565;

  4.传真:010-5557101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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