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决定修订《北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2日至6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aola@k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院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7238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