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粮食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制度要求,经过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市粮食和储备局起草了《北京市粮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内容,以及是否符合公平竞争有关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期限:2026年6月2日至7月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cfg@ls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规体改处,邮政编码10074。(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10-55574664。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对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支持。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