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zyc@zwfw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源登记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9651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s://zwfwj.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