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帮助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食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6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pltc@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6543(仅供咨询《工作规范》;征求意见期间工作日9:00-18:00)
4.传真:010-55526753(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