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地区“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1-25 00:002024-12-09 23:55

征集时间:2024-11-252024-12-09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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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北京市分局决定在北京地区实施“科汇通”试点,并制定了《北京地区“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为加快推进试点政策落地,更快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外汇资金使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5日:2024年11月25日-12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hsd@bj.pbc.gov.cn

  2.通讯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1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地区‘科汇通’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反馈”。

  3.电话:010-68559832

  4.传真:010-6855984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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