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有关规定,推进我市居住权登记依法有序开展,规范和指导居住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
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箱:bdcdjc@ghzrzyw.beijing.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邮编:101160)。请在信封上注明“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5338
4.传真:010-5559414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