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提升公众购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制定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6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发送至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反馈意见”;
2.邮寄通信地址: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9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流通处,邮政编码:10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7357;
4.登录首都之窗(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