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05-29 00:002024-06-04 23:55

征集时间:2024-05-292024-06-04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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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活动,推动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cjyjzx@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城市更新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8272,55598266。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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