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3-25 00:002024-04-23 23:55

征集时间:2024-03-252024-04-2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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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北京市定价目录》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医疗废物处置市场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f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电话:010-55590845

  4.联系电话:010-5559041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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