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4-02-08 00:002024-03-08 23:55

征集时间:2024-02-082024-03-08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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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规范京津冀区域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发布的《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标准》进行修订,形成了《京津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标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3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hucechu@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京津冀检查标准反馈意见”。

  2.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8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邮政编码:10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10-55527333

  4.电话:010-55526917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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