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3-09-11 00:002023-09-18 23:55

征集时间:2023-09-112023-09-18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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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要求,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jjczd@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1254016;

  4.传真:010-81254142;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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