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财预〔2010〕124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为我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落地,规范区级节能减排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监管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鉴于《办法》所依据的上级文件《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8〕2772号)已废止,我局决定废止《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反馈意见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向我局提出:
1.电子邮箱:czjysk@bjhr.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预算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43757(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4.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hr.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