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北京市朝阳区老旧住宅电梯政府救济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04-21 00:002026-05-05 23:55

征集时间:2026-04-212026-05-0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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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再次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朝阳区老旧住宅电梯政府救济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朝市监发〔2020〕7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北京市朝阳区老旧住宅电梯政府救济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8号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家园办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

  2.电话:010-52192875;

  3.传真:010-85817685;

  4.电子邮箱:cyjts@scjgj.beijing.gov.cn;

  5.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在“政策文件”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区级政策性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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