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相关工作要求,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开展特色经营活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牵头制定了《平谷区重点商业区域特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实施范围、申报方式、管理流程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wwzongheyewuke@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977631
4.传真:010-69962554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