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昌平区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北京市昌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集5条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基础保障单元内城镇区域零售点间距设置为50米,容易引起恶性竞争,应提高间距标准;特殊情况过多,应在任何情况下保持较高距离要求的2条意见。我局经研究未予采纳,主要原因在于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零售点布局应当与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相适应。本次修订将间距设置为50米,基于充分调研及合理测算,契合全市烟草制品合理布局发展方向。我局将持续加强评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关于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距离限制的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合理布局要求高度一致,经研究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3.关于在特殊群体中增加残疾军人的意见。我局经研究未予采纳,主要原因在于现有表述“具有自主经营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烈属等特殊群体”,残疾军人作为申请人若实质上属于自主经营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即可纳入放宽条件范围。本次修订可涵盖建议内容,故维持原表述。
4.关于长期不经营的零售户影响其他申请人新办许可证的意见,切中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在本次修订中完善相应条款,增加“停业或停止经营累计满12个月的零售户,不作为距离测量参照物”“因拆迁、搬迁等原因,原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场所已实际不存在或无法继续经营的零售户,不作为距离测量参照物”的规定,释放市场资源,保障新办申请人权益。我局将强化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动态核实持证户经营状态,合理引导,确保存量资源有效流转。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