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昌平区促进文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条,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奖励评审环节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资金支持奖励评审环节”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附则区域增加了“第二十七条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拟奖励支持的单位名单,在昌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题名称、支持金额及资金类别。”
2.针对“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规定:“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鉴于本支持办法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因此暂不采纳市民提出的公示期不少于30日的建议。
经综合研判,现明确本支持办法公示期设置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考量如下:经过广泛调研,参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发展改革委、科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文旅局等多个部门发布的专项资金支持办法以及2025年度北京市重点旅游项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2025年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项目的公示期都设置为5-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过长,会直接导致资金兑现周期从常规20个工作日拉长至40个工作日以上,显著延迟奖励资金的最终拨付到位时间,影响政策红利的及时释放,降低资金使用效能。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