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门头沟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5-10-23 16:43    来源: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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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栏目对《门头沟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及追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第十三条建议修改为“被救援人员应在救援结束后,接受由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或属地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修改完善。

  2.针对“在生态脆弱地区,擅自进入(人员)遇险后,随之带来的救援相关活动。被救援者也应承当生态修复费用”的建议,在办法第十六条已明确规定,对户外登山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对相关生态破坏行为的处罚有明确规定,该办法中不再赘述。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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