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平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5-10-13 17:17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分享:
字号:        

  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昌平区财政局、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就《昌平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意见提到的“建议采用已有的信息化手段,信息化手段(例如可以上报人名单,信息化手段核实人员是否真实,全区人员是否有重复上报,甚至可以通过大数据比对其家长是否在北京有合法居住证身份信息),既往数据报表和大数据比对方式减少上交材料负担,目前所要求的材料过多,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为保证减免保育费工作顺利有效落实,按照公示的《昌平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减免的幼儿园每月应申报《北京市昌平区减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申请》,幼儿园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仅有变动时提供。以下材料非每月提供:办园资质证书(公办园提供登记证书,民办园提供民非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社区办园点提供备案证)以及每月在园大班儿童花名册、幼儿体检表、幼儿考勤记录、幼儿转入转出手续及名单(转入登记表、退园单、入园协议)、伙食费凭证、幼儿病假条、财政补助资金拨款银行回单等材料作为幼儿园日常管理必要材料,仅每年清算时查阅使用。不存在材料过多,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因此,经研究不予采纳。

  同时,区财政、区教委将在落实此项工作过程中,通过大数据比对、现场查核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公示渠道。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