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大兴区村级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补充划分工作,形成了《北京市大兴区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大兴区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9月5日24时,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0条。
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