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园管委会(区科委)于2025年4月22日在首都之窗及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到两位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所提意见内容一致,因为未留有效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视为无效意见。
意见建议在《办法》第十二条中增加负面条件:“申报单位三年内曾进入失信名单、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科研诚信问题的,不得申报。”我委对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未予采纳。主要考虑是《办法》已明确申报单位在西城区规范经营,符合西城园管委会(区科委)的信用评价要求,相关内容已涵盖公众所提建议,具备可操作性与约束力,故无需重复设定。
此致
西城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项目科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