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房山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公众留言7条,采纳1条,未予采纳6条。
一、已采纳意见说明
已采纳在文件相应条款增加安全应急产业相关内容的意见。经分析研究后决定,在第三条、第六条中的重点产业方向中增加“安全应急”产业。
二、未采纳意见说明
1.未采纳对租赁国有企业厂房的相关企业给予房屋租金补贴的意见。第二条房屋租金补贴主要对于在园区租用产业用房用于关键技术及产品自主研发、生产等实体化经营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主要支持园区内产业集聚发展,故不予采纳本条意见。
2.未采纳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在区内转化落地的项目给予奖励的意见。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主要是推动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相关成果在区内转化落地,打通产学研全链条,激发区域创新创造活力,故不予采纳本条意见。
3.未采纳在智慧长阳文化创业产业园提供免费共享创业办公空间并创办相关技术交流论坛的意见。本政策主要促进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本条意见相关内容与政策支持对象范围不符,故不予采纳本条意见。
4.未采纳对获得国家奖励资金、项目研发资金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区内配套资金支持的意见共3条。本政策已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了多项条款支持,包括对获得相应资质的一次性奖励、房屋租金补贴以及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支持、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等,故不再增加其他支持条款。
未收到其他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