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4-09-11 16:59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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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31日至8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都之窗”)、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对《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应该简土地流转的程序。现在土地都是村地区管,走招募流程。最好线上办理手续现场确认。尤其是竞价土地,现状是:一个承包者参与竞价,不管是否成功,需要来填写好多次。失败了,又得重复以上流程。”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主要原因:订立承包(租赁)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符合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坚持公开公正、自愿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二、针对“人力、农资、农机作业等成本日益增长,粮食属于战略物资,国家严格控制价格,几十年没有大的波动。如果按照经济发展速度设置递增,几年地价翻倍,而种植成本增加,而粮价不变,导致种植者亏损,甚至不愿意种植。”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主要原因:土地承包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土地发包(出租)市场价格等情况,科学合理(兼顾集体、承包人)地确定承包费,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三、针对“农村土地承包费的增长不能参照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应该根据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的建议,我们予以采纳。将《办法》中第十四条相应修改为“参考本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相关经济指标”。

  四、针对“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无法给您提供具有价值的建议。”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主要原因:未对《办法》提出有效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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