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3-12-20 17:12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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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都之窗”)、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关于顺义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不同意”的建议1条,我们未采纳。主要原因:意见建议者未明确不同意具体内容,本次试点收费的通知是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制定的。

  二、针对“国家一直提倡三胎政策,但相对应的配套政策一直没有落地,希望顺义可以加快步伐,制定相关政策扶持鼓励公立幼儿园可以承接0-3岁的托育服务”的建议1条,我们未采纳。主要原因:本《通知》的重点内容是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等内容,公办幼儿园托班招生范围不在本《通知》中体现,不属于本《通知》制定内容。

  三、针对“每月1800元价格太高,你顺义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少”的建议1条,我们未采纳。主要原因:本次试点收费是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办托成本等因素制定,每人每月托育服务费(不含膳食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测算公式:各区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2个月×户均规模×20%](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度本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本市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家庭户规模,全年12个月换算),按此标准测算,本区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7590元,户均规模2.3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每人每月不高于1824元;考虑到3岁以下儿童属于婴幼儿阶段,在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发展支持等方面综合成本高于1824元,为落实市级部门要惠利消费者的原则,成本若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0%的,应取低不取高。为此,在市级部门规定的最高标准基础上略有降幅,全市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期间,我区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每人每月不高于1800元,公办幼儿园、公办托育机构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针对“反对提高本区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服务费,提高家庭幼儿养育成本”的建议1条,我们未采纳。主要原因:经了解情况,建议者误认为本《通知》是对本区公办幼儿园(3-6岁)涨价。本《通知》收费只针对托班收费,不提高公办幼儿园(3-6岁)原执行价格。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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