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2035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有效留言23条,采纳意见2条,部分采纳意见8条,未采纳意见13条。
一、采纳内容说明
涉及地面公共交通设施的意见5条,已全部采纳。交通设施已按照《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指标体系予以落实,在良乡单元内规划有公交首末站。有关公交车发车频率、公交车运行线路和线路数量等管理需求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
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意见10条,已全部采纳。采纳建设医疗保健卫生站(所)、大型商场、超市、小学、初中、公园的建议,镇中心区规划有医疗卫生用地、商业用地、基础教育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且良乡镇范围内有现状初中。依据规划实施后,相关设施可结合匹配用地进行设置,可解决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医疗设施、商业设施和教育设施的具体建设形式、管理运营以相关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商业设施容纳内容以招商引资为准。良乡单元的养老设施与窦店组团统筹布局,联动发挥更大效力。
二、未采纳内容说明
未采纳关于产业规划的建议。镇域国土空间规划不含单独编制的产业规划内容。
未采纳关于建设高中和大型植物园的建议。高中和大型植物园的规划需要与区域规划衔接,上位规划暂时没有相关内容。
未采纳规划建设地铁线路的建议。乡镇轨道交通规划需与区域层面轨道线路布局衔接,目前已公布的规划中,暂未规划涉及良乡单元的轨道交通线路。
未采纳关于设置银行、商业街的建议。这些要求不属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工作内容。
未采纳良乡镇并入其他组团进行规划的建议。镇域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上位规划《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确定的乡镇单元范围。
未采纳南尚岗与东沿村交界的违建拆除后用地规划的建议。该用地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
未收到其他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