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2条,经梳理归纳,总结为26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明确招标服务期限”“明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中转站要求”“明确车辆终端数据实时上传”“强化信息化监管”“鼓励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经营”等8条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完善。
2.针对“增加餐厨废弃油脂具体品类”“将‘排放登记’调整为‘产生申报’”“制定收购指导价”“增加行政处罚罚则”“将餐厨废油按商品属性市场化运营”等11条建议,我们不予采纳,理由为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餐厨废弃油脂属于生活垃圾,并明确了餐厨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等相关用语的含义;餐厨废弃油脂相关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范围;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处罚;以及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3.针对“明确资源化利用与出京利用的具体要求”“增设跨部门综合协调机制”“要求餐饮单位规范建设并正常运行维护污水隔油池”“要求分离提纯设施具备完整立项、环评等法定手续”“许可有效期与收运服务经营协议时间一致”等7条建议,我们将在《规定》实施层面予以研究关注。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