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8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务员邮箱、联系电话等渠道对《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集意见期间,我委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均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本着能采纳尽量吸收采纳的原则,我委对部分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并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建议增加关于新技术应用与监管的条款,特别是针对自动驾驶地图、众源测绘等新兴领域,我委予以采纳,已结合数据安全保护等具体条款增加有关内容;二是建议将相关条款中的标点符号进行修改,我委予以采纳;三是建议明确注册测绘师在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中的具体角色和责任,我委部分采纳,已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有关内容,相关细则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实施;四是建议对“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表述,由于具体表述按照市、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三定”职责和工作实际确定,我委未予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